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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检方对潜逃美国的金纪玖发出拘票 将通缉

http://www.chinareviewnews.com   2008-05-10 11:24:48  


  中评社香港5月10日电/台北地检署已对潜逃美国的金纪玖发出拘票,拘提不到就立即发布通缉。金纪玖一旦成为通缉犯,检察官便可依台美司法互助协定赴美办案,请求美方提供具体协助。

  联合报报道,台北地检署为了办案需要,已签发拘票责令司法警察拘提金纪玖。检警将到金纪玖设在台北市的户籍地拘提,拘提不到则发布通缉。金纪玖确定已潜逃美国,在台北拘提金,“肯定拘提无着”,因此这项拘提事实上只是“发布通缉前的必要前奏”。

  检方说,通缉金纪玖后,检察官便有了赴美办案的依据,或请求美方依司法互助协定代讯金纪玖。否则,金纪玖有美国公民身分,只要他在美国没有犯法,美国司法机关不能无故留置金侦讯,我国检察官更无权到美国行使司法调查权。

  涉及台巴“外交”丑闻案的前“外交部长”黄志芳、前“国防部副部长”柯承亨,也已被司法机关“境管”。他们若要离台,会被留置在海关,通知检调处理。在侦查实务上,“留置调查”属于较轻的境管措施,类似通常的“限制出境”强制处分。台北地检署过去侦办中信金掏空案时,曾经动用这项处分权。

  黄志芳、柯承亨遭境管,台北地检署表示,“知道此事”,但不能说明是哪个单位函请移民署实施境管。

  巴纽“外交”丑闻案曝光迄今,因涉诈取十亿元金援经费列被告者是邱义仁、吴思材、金纪玖。吴思材收押,邱义仁限制出境,金纪玖藏匿美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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