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评社香港5月10日电/台北地检署侦办台“外交部”建交经费遭侵吞案,昨日晚上第二度传唤前“外交部长”黄志芳到案,说明“外交部”办理巴布亚纽几内亚谈判建交的帐户汇款过程。检方讯问后,深夜十二时许将他饬回。
黄志芳表示,他以平静的心情接受侦讯,希望检方加快侦办脚步,让案子早日水落石出,他个人一定充分配合。
中央社报道,黄志芳说,他与“外交部”同仁都坦坦荡荡,家人则承受极大压力,其他当事人在过程中有许多反覆的说法,每当一个新的说法出现,其他当事人便受到“凌迟及羞辱”。台湾是法治“国家”,大家应遵守罪行法定原则,不要未审先判。
他指出,巴纽案是“外交部”主动告发的案子,他与“外交部”同仁绝对是清白的,希望大家能沉淀下来,让检方早日将这个案子办完。
“外交部”于2006年8月与金纪玖、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,委托金纪玖、吴思材与巴布亚纽几内亚谈判建交,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,由“外交部”存入三千万美元,作为向巴布亚纽几内亚提供技术援助的经费。
这笔款项遭到侵吞,“外交部”已经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,北检也分案侦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