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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作荣:巴纽案百分百洗钱 邱黄应该自杀

http://www.chinareviewnews.com   2008-05-09 11:03:50  


王作荣认为,巴纽案百分百洗钱,邱黄都应该自杀负责。
  中评社香港5月9日电/针对台“外交部”推动与巴布亚纽几内亚建交款遭侵吞案,前“监察院长”王作荣今天批评,前“行政院副院长”邱义仁与前“外交部长”黄志芳都应为这件丑事自杀。他认为,巴纽案是百分之百洗钱的案子,不是把钱贪到荷包的问题,他相信检察官会查出结果,而“监察院”即使有“监察委员”,能发挥的作用也不大。

  中央社报道,许久未现身的王作荣上午出席监察院举办的“第一届监察法制学术研讨会”,会后面对媒体询问对巴纽建交案的看法,侃侃而谈。

  他一开口就说,巴纽建交案是百分之百洗钱的案子,不是邱义仁、黄志芳把钱贪到荷包的问题,这是洗钱的问题,至于帮谁洗钱,他也搞不清楚。

  王作荣表示,现在全案已进入司法调查程序,好在五二零政权就要移转,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,检察官也不敢随便,程序一定会继续下去,会查出结果,他完全放心。

  被问到“监察院”是否可在此案追究、弹劾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的疏失?他说,监察权之前被“修宪”一搞,能发挥作用的机会不是很大,只有一点荣誉的作用,就是高官被“监察院”提出弹劾就会没有面子,除此之外,实际作用不是很大,“此案还不用着‘监院’”,更何况现在没有“监察委员”,等到未来补实后,再行使监察权也不迟。

  王作荣指出,邱义仁、黄志芳与前“国防部副部长”柯承亨等三名官员用不着弹劾,因为弹劾结果如果有刑事责任就会移送司法机关,如果有行政疏失或决策错误,就会送到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。

  他认为,日前“外交部”会计长杨德川在“立法院”财政委员会的答询内容,指出此笔款项可列为意外事故,根本是“胡说八道”,只有那样的“外交部”才会有这样的会计长,这种会计长应该被撤职。

  巴纽案最被王作荣感到疑惑的,就是“外交部”凭什么去开私人帐户?为何开帐户时,未让“外交”官员甚至驻新加坡代表参与其中?为何这么放心把三千万美元交给两个骗子手上,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例子,“这是大笨蛋,即使是个白痴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”。

  他认为,黄志芳作出把钱汇到私人帐户去的事情,就应该自杀,“我不是说黄志芳会贪污,黄志芳没有这个胆量贪污,没有胆量碰这个钱”,命令黄志芳这样做的人,也应该负责任,邱义仁和黄志芳做这种丑事,两个人都应该自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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